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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

环化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生校内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4      浏览量:

班级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前期广泛宣传、积极筹备的基础上,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正式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校内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21〕14号)。

二、评审对象

我校二、三、四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的优秀学生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不存在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不诚信行为,道德品质优良;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没有不及格科目;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二)具体条件。具体各类校内奖学金评审条件和标准见《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21〕14号)。

四、评审比例和奖励标准

1.校长奖学金。学校本着导向鲜明、标准从高的原则给予奖励,无名额限制。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年;

2.工程大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3%,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3A2B及以上,且M2专业与理论素质测评等级为A,奖励标准为2500元/人·年;

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7%,且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5B以上,奖励标准为1500元/人·年;

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0%,且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5B以上,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年;

3.学业进步奖学金。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年 

注意:按照《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同一学年内,获得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社会专项奖学金、工程大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社会专项奖学金的学生,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可以同时获得工程大奖学金,但只享受荣誉,不发放奖金”。

五、评审程序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校内奖学金申请表》(A4正反打印,一式一份)

注:申请学业进步奖学金的同学还需填写《附件2:学业奖学金计算表》(请务必不要复制粘贴成绩,需要手动输入)

专业(或班级评定。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在各专业(或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基础上,参与做好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各专业(或班级)2022-2023学年校内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本专业(或班级)全体学生中公布评定结果。

年级推荐。各年级成立由辅导员、各班班长、团支书组成的年级推荐小组,推荐出本年级候选人。

学院复审。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申请学生的日常表现,初步确定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并在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学金。

材料报送要求

11月24日17:30前以班级为单位报送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205849946@qq.com),文件命名为:校内奖学金材料+年级+专业+班级+负责人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放弃。

1.《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校内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2.《附件2:学业进步奖学金计算表》(电子版)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23日